招标】云南桂铝铝业年产10万吨铝型材+10万吨铝合金圆铸锭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年产10万吨铝型材+10万吨铝合金圆铸锭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00万元,招标人为云南桂铝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铝型材+10万吨铝合金圆铸锭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2项目地点:富宁县板仑乡(云南富宁产业园区青龙坪片区)。
2.3项目概括:本项目为年产10万吨铝型材+10万吨铝合金圆铸锭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安 装项目,主要涉及熔炼炉、熔铝炉、起重机、铸棒机、铝棒铸造设备、除尘器、自动锯切机、 双零铝锭铸造机、铝灰处理系统、光谱分析仪、制氮机、配电系统等的采购和安装。具体要 求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
2.4投资估算:本次采购投资约为18000.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涉及熔炼炉、熔铝炉、起重机、铸棒机、铝棒铸造设备、除尘 器、自动锯切机、双零铝锭铸造机、铝灰处理系统、光谱分析仪、制氮机、配电系统等的采 购和安装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制造(或采购)、包装、运输、 保险、装卸、仓储、成品保护(运输保护、半成品保护、成品保护、验收交付之前的保护)、 现场安装【含特种设备监检工作(如有)】、设备吊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检验【取得质 量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如有)】及提供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资料及质保 期服务等,并协助使用单位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如有);采购的设备应满足环保、节能的要 求。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包范围进行调整。
2.6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生产厂家生产的正规合格的全新产品和正品, 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质保期:不少于1年,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具备投入使用条件,进行试运行使用,试运行期 间存在的问题由投标人负责整改,完成整改合格后由投标人书面申请进行运行验收,并从验 收合格之日算起。
2.8供货期要求:投标人需在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投入使用, 且项目整体完成后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完成检测及特种设备(如有)的验收工作(具体时间 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8交货地点:项目实施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9招标方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制 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安装任务。 提供2021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2020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
3.3信誉要求:
①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提供相关承诺函)。
②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配备一名负责人,需注明 负责人联系方式(提供书面声明承诺(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 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 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 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 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
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承诺”(加盖公章))。
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⑦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截图内容为:企业基础信息、行 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特种设备,须提供制造商特种设备相 关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具备满足设计、生产、安装本项目的相关资质和能力(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或证书)。
3.4.2若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一个制 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3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10日17时00分
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3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3日15时0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